坏账怎么避税损失
一、避税原理
1、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,可以按月预提坏账准备金额,在年度终了再按年末应收款余额的3%0-5%清算,计入当期费用。坏账的准备金额的提取比例,由企业根据预计出现的坏账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自定。
2、没有提坏账准备的企业,发生的坏账损失,据实计入当期费用。企业当年发生的坏账损失,超过上一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的部分,计入当期费用;少于上一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部分和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时,冲减当期费用。
3、纳税人按规定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。不建立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,发生的坏账损失,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,按当期的实际发生数扣除。
二.、坏账损失避税案例讲解
某企业2010年8月销售产品10 000件,单价100元,2012年年底货款尚未收到,确认为坏账。
计算分析:
1、采用直接转销法处理
2010年发生应收账款时:1000 000
借:应收账款
贷:主营业务收入
2012年确认为无法收回的坏账1000 000
借:管理费用1000 000
贷:应收账款1000000
2、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(提取坏账准备为3%)
2010年发生应收账款时:
借:管理费用 3000
贷:坏账准备 3000
2012年确认为无法收回的坏账
借:坏账准备1000 000
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可以增加当期扣除项目,降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,两种方法计算的应交纳所得税数额是一致的,但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将应纳税款滞后,等于享受到国家一笔无息的贷款,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。
1000000*25%=250000元
(1000000-3000) *25%=249250元
250000-249250=750元
结论:这一笔业务,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就使企业节税7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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